11月23日,渭源县公安局及时查处一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一名。
2018年11月22日17时许,渭源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清源镇渭锦佳园十字路口依法处置警情,抓获案件犯罪嫌疑人时,围观人员马某某现场录制了部分视频,又配上题为“抢娃娃的!”、“真的,大家小心点!一个跑了!一个抓了!”等文字说明后发布于自己微信朋友圈。随后该信息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大量转发,并被部分老师发布到家长群中,引起一定范围的民众疑虑和恐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渭源县公安局对马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